[宁波江北]江北区积极打造“信用修复助企纾困”服务品牌
发布时间:2023-05-30
信息来源:江北区信用办 转载至:信用宁波 |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信用修复制度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机制,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失信主体解除惩戒措施的制度保障。江北区主动融入“信用宁波”建设高质量发展大局,助力打造“信用宁波”升级版,结合区域特色优势,以信用修复为切入口深化“信用江北”建设,通过创新制度、争取试点、宣传推介等方式,不断扩大区域信用修复品牌影响力,相关做法成效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国家和省市的宣传推广和点赞肯定。 一是扩大覆盖面,创新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基于大多数市场主体对当前公共信用不良记录可以申请修复知之甚少,如对评奖评优集体个人等进行信用核查发现,部分信用主体因未及时完成信用修复,导致其信用档案仍旧显示因受处罚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信息或不良信息,并带来负面影响,针对这一频繁现象亟需告知提醒、重塑信用。为此,江北区全方位推动部门落实“管行业就要管信用”职能,本着全覆盖、快响应、建闭环的原则,全省率先出台《江北区推广实施信用修复告知制度的工作方案》,在执法部门推广实施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引导政府职能部门在监管过程中提前介入、主动提醒,帮助失信主体重塑信用,更好打造服务型政府,相关经验做法获得国家发改委宣传推广。同时,主动抓住当前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过程的契机,以推进治理工作强化相关单位对最新信用修复机制的学习及引导,增强本次治理实效,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二是提升便利度,推出“信用修复一件事”试点。紧抓数字化改革契机,积极推动公安江北分局争取落地省公安厅“信用修复一件事”试点,系全省唯一试点县(市、区)。试点落地以来,借势借力全市线上信用修复铺开以及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实施推广双重契机,通过优化服务环境、办事流程和监管制度,对接打通公安审批系统与省公共信用平台数据链,目前成功办理公安领域信用修复申办件56件,信用修复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比全市、全省规定期限分别提升33%、64%。该试点获得2022年度信用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十大优秀案例和全国第四届“新华信用杯”“最佳实效奖”。 三是突出善意性,首创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大背景下,发现部分被执行人尽管有着强烈的履行意愿,但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融资贷款、开工复工、政策性支持、交通出行等诸多方面都严格受限,履约能力显著降低,信用惩戒应有的社会效果不佳。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帮助部分被执行人“造血再生”,强化自动履行,完善失信惩戒与修复工作闭环,积极推动区法院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明确规定信用修复激励的原则、条件、程序等内容,并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引导和鼓励有履行意愿的当事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积极申请信用修复。目前累计对496个案件采取了信用修复,其中自然人441个,企业125个,涉及金额6.05亿元。该工作成果荣获第二届“新华信用杯”全国百佳信用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宣传推广,相关创新做法还被纳入《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创新自动履行机制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 |